第十章 附则
第七十条 学校标识
学校校标:由中英文校名、学校成立时间与毅、书本等图案组合而成的圆形标志。
学校校徽:题有校名“泉州第六中学”字样的长方形证章, 教职工佩戴的校徽底色为红色,学生佩戴的校徽底色为白色。
学校校旗:旗面为标准色白色,长宽比例为3:2,旗面印红色校名。
学校校庆日:每年的10月11日。
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将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解释权属学校党政办。
第七十二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
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,一律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为准。
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。
学校章程经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,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