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附则
发布人:党政办 阅读次数:834 2024/11/18 09:24:46

第十章  附则

十条 学校标识

学校校标:由中英文校名、学校成立时间与毅、书本等图案组合而成的圆形标志。

学校校徽:题有校名泉州第六中学字样的长方形证章, 教职工佩戴的校徽底色为红色,学生佩戴的校徽底色为白色。

学校校旗:旗面为标准色白色,长宽比例为3:2,旗面印红色校名。

学校校庆日:每年的10月11日。

 本章程将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解释权属学校党政办

第七十 学校依据本章程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七十 本章程如有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,一律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为准。

第七十 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。

学校章程经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,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。